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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麗水市蓮都區(qū)法院對被告人徐某某等4人涉嫌敲詐勒索罪、強迫交易罪的涉惡案件進行一審公開宣判,分別判處4人有期徒刑5年至1年4個月不等,并處罰金10萬元至2萬元不等。
法院審理查明,該惡勢力在麗水市老竹畬族鎮(zhèn)某村多次以暴力、威脅、滋擾等手段,有組織地對該村工程項目及選舉活動,實施強迫交易、敲詐勒索、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,為非作惡,欺壓百姓,嚴(yán)重擾亂農(nóng)村經(jīng)濟、社會生活秩序,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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