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價值上千萬的嶄新電纜被當成廢品處理,想想還是心疼?!苯?,在臨海市人民檢察院舉辦的“檢察護企”專題座談會上,某企業(yè)負責人周某感慨地說。
2022年11月初,被告人吳某為償還個人債務,找到某企業(yè)業(yè)務員,謊稱某國企的項目需用到大量電纜。后吳某又聯(lián)系被告人陳某,要求其以自己公司的名義與該企業(yè)簽訂合同,并承諾給陳某合同金額4%的好處費。陳某遂出面與某企業(yè)人員對接合同細節(jié)、商談采購電纜具體事宜,并于2022年11月11日簽訂電纜買賣合同,合同金額1200余萬元。
隨后,陳某還以其公司名義,出具實際無法兌付的電子商業(yè)承兌匯票作為擔保。該合同還虛構了張某為某國企負責驗收電纜的主管人員。而張某明知該合同虛假,仍同意幫助吳某冒充某國企主管人員接收電纜。
2022年11月底至12月中旬,該企業(yè)按照合同約定,分五批向陳某的公司交付完畢全部電纜。吳某遂聯(lián)系從事舊金屬回收的被告人龐某,并指使張某出面將全新電纜轉運到遼寧省某廢品回收處,全部按照舊銅價格予以銷贓。龐某明知電纜來源不當,仍予以收購、剝皮、轉售,后分多次支付到吳某指定賬戶累計800余萬元。
“2023年1月30日第一批貨款到期,對方卻沒付款。我們聯(lián)系陳某,他以各種理由拖延。這時我們開始懷疑對方可能有問題?!敝苣痴f,“我們派人去當?shù)睾瞬?,發(fā)現(xiàn)對方公司實繳資本為零,合同上的項目實際上不存在,電纜也已被轉移?!?/p>
2023年2月,該企業(yè)報案后,公安機關立案偵查,犯罪嫌疑人張某、吳某和陳某等人先后到案。臨海市檢察院主動提前介入,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。臨海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鄭尚茂說,“我們向公安機關出具書面補證意見。公安機關聽取意見后,及時派出偵查人員,與我院指派的兩名干警同赴遼寧取證。另外,在公安、檢察的共同努力下,陳某的公司支付了120萬元款項?!?/p>
檢察院還多次進行專題會商,引導偵查機關著重調查核實銷贓得款的去向。在被告人龐某家屬及辯護人表達愿意主動賠償經(jīng)濟損失后,檢察官為雙方搭好“橋梁”,促成龐某家屬自愿賠償給該企業(yè)257萬元。截至2024年11月,已為企業(yè)追回贓款近500萬元。